闽方初立国
卢美松

  福建因为地处我国大陆东南沿海,远离文明发达较早的中原腹地,如若依其自然的社会发展,肯定地会比中原地区落后许多年。众所周知,商周时期是我国奴隶制文明发展鼎盛的时期。这一时期,福建地区社会文明的发展,已脱离原始的氏族、部落时期,开始聚合成为有相当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大致统一的文化的部族--闽族,迈进文明社会的门槛,开始了文明民族发展的新阶段。当然,由于自然环境的限制,闽族内部仍有"七闽"的地域之分。
  福建第一次被载入典籍,是从《周礼》开始的。《夏官司马》载"职方氏:掌天下之图,以掌天下之地。辨其邦国、都鄙、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与其财用、九谷、六畜之数要,周知其利害。" "七闽"被列为王朝周边六大蛮夷民族之一,足见其种族之强盛、影响之广远。《秋官司寇》载"象胥:掌蛮、夷、闽、貉、戎、狄之国",更明确以闽为一方国。汉代经学家郑玄认为,"闽为蛮之别种","七乃周所服国数"。他也指出,闽既是一种族,又是一方国。《秋官司冠》称,"司隶:掌五隶之法",其五隶之中,就有"闽隶:百二十人。"这些闽隶的职责是:"掌役、掌畜、养鸟,而阜畜、教扰之。掌与鸟言。其守王宫者,与其守厉禁者,如蛮隶之"。这里详细规定了120名闽隶为王朝执事服役的内容。如所记述,闽方国对周王朝显然是臣服、隶属、贡役的关系。在《尚书·禹贡》篇中,还有这样的记载:"岛夷卉服,厥篚织贝,桔柚锡贡。沿于江海,达于淮泗。"这里的"岛夷",自应包括闽族人。因为,在《山海经》中,有关于"闽在海中"、"闽中山在海中"的记述。"岛夷"对王朝进贡的是土特产品及其它物资、货贿;其入贡路线为沿江出海,取道淮河、泗水,终达镐、洛王都。上述所引,足证远在3000年前的商周之际,闽就已是一个颇有影响的种族与方国。它与王朝的关系,书中记载可能有理想化的成分,但考古发掘资料却能证实闽族文化与中原文化之间确有交往,并明显地受到中原文化的影响。也正因为如此,闽方国才可能在先进的生产力和文化的影响下,较快地取得长足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