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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命教育"中几个问题的思考

郑晓江

  目前,在华人世界勃兴了一门新的教学门类,它就是--生命教育。在台湾,生命教育受到官方的大力提倡,甚至因此将2000年定为所谓"生命教育年"。在我国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也开始了生命教育的推进工作,而辽宁、上海则在大陆各省区率先颁布了有关推行生命教育的大纲或方案。为何在"知识爆炸"的时代,学校所要传授的书本知识几乎无限繁多,人们已痛感知识饱和的时候,还要引进一种新的教育门类呢?其兴起的背景是什么?生命教育又有何特别的内容?她与我们每个人又有何关系?本文将在这方面进行一些叙述,以推动国内生命教育的开展。
  一、生命教育的历史
  生命教育的历史不是从20世纪90年代台湾发端的,正式的生命教育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根据董丽翔老师介绍:"美国的杰·唐纳·华特士于1968年在加州创建'阿南达村'学校,开始倡导生命教育的思想。几十年来,他所创立的生命教育理念受到了人们的高度重视,生命教育的实践在全球已得到迅速发展。日本于1989年修订的新《教学大纲》中明确提出以尊重人的精神和对生命的敬畏之观念来定位道德教育的目标。台湾、香港的中小学也系统地开设了与此相关的生命教育课程。"吴锡平介绍说:"西方一些发达国家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开始在中小学中推行生命教育,用各种实例来向孩子们介绍生命的由来,生命的可贵。比如,在瑞典,老师会让孩子们摸着孕妇的肚子给他们讲人的出生,教育孩子什么是生命,为什么生命来之不易,从而使学生认识到生命的可贵。"(《新民晚报》2005年1月14日 )
  1979年,澳大利亚悉尼成立了"生命教育中心"(life educational center: LEC),这可能是西方国家最早使用"生命教育"概念(life education)的机构,现在该中心已成为一个正式的国际性机构(Life Education International),是联合国的"非政府组织"(NGO)中的一员。其基本的宗旨是:防制"药物滥用、暴力与艾滋病"。可见,这是适应西方社会毒品泛滥、暴力频繁、性关系紊乱等情况催发的一种社会性的教育。
  1997年,前台湾省"教育厅厅长"陈英豪首先提出"生命教育"的概念与愿景。同年,台湾"教育部"委托实施伦理教育多年有成的台中市晓明女中设计生命教育课程,并推动办理研习、训练师资等,并于1998年度在全台湾地区各国中(相当于大陆的初中)实施,高中则于第二学期实施。这一年还制定了"台湾省国民中学推展生命教育实施计划"。2000年,台湾"教育部"成立"生命教育推动委员会",曾志朗"部长"宣布该年为"生命教育年"。2000年7月又公布了"教育部推动生命教育中程计划",并组织"生命教育委员会",由台湾各级学校推动生命教育。这项生命教育计划将实施4年,以高中及国中学生为优先对象,逐年推广到小学及大学。此外,台湾"教育部"也计划在40所国中及10所高中设置生命教育中心。
  在中国大陆,辽宁省与上海市得风气之先,开始推动生命教育的开展。2004年12月,辽宁省启动了中小学生命教育工程,辽宁省教育厅为此制定了《中小学生命教育专项工作方案》,以此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有效载体,使中小学生身心能够得到充分自由、和谐的发展,成为充满生命活力、具有健全人格、鲜明个性和创新智慧的一代新人。
  2004年上海市出台的《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送审稿)内指出:开展生命教育是整体提升国民素质的基本要求;开展生命教育是社会环境发展变化的迫切需要;开展生命教育是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开展生命教育是家庭教育的重要职责;开展生命教育是现代学校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该《纲要》还具体规定了生命教育的目标是:"生命教育着眼于面向全体学生身心的和谐发展,为学生的终身幸福奠定基础;着眼于学生个性的健康发展,为提升学生的生存能力和生命质量奠定基础;着眼于增强学生在自然和社会中的实践体验,为营造健康和谐的生命环境奠定基础。帮助学生建立生命与自我、生命与自然、生命与社会的和谐关系,学会关心自我、关心他人、关心自然、关心社会,热爱生命,提高生命质量,理解生命的意义和价值。"
  可见,生命教育从20世纪60年代从西方国家起步,到80年代逐渐推广,至90年代台湾地区大规模、有系统地开展,进入21世纪,则已成为遍及全球的教学门类,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相信不久的将来,在中国各省、市、自治区都会推广生命教育,让孩子们从小就知晓生命的可贵,懂得如何去创造人生的价值、生活的意义,从而获得身心的健康,事业的成功,生活的幸福。
  二、生命教育的本质
  生命教育,顾名思义,即是关于生命的教育。但是,人之生命与动物不同,不仅有自然的生理的生命,更表现为社会的生命、精神的生命和超越的生命;人与动物的生存也不一样,不仅有本能的活动,更有受到精神意识支配的感性生活。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们就可以深刻地了解人类生命与生活的联系与区别了。
  一般而言,生命是人生的存在面,而生活是人生的感受面;生命是人们过去、现在、未来存在的合和体,而生活则是当下此在的感受。因为,一个人没有过去的生命,不可能有现在的生命;没有未来的生命,则是一个"死人"。而人之生活的感受则是易逝的,过去的生活感觉已经过去--不存在;未来的生活感觉还没有产生--也是不存在,所以,一谈到生活感受,就是当下此在的。这样,在人生过程中,人们生命与生活的二个向度形成了"线"与"点"、历史性与当下性、普遍性与个别性的紧张关系。但从本质上而言,人之生命是生活的基础,人之生活则是生命的表现,两者统一组构成完整的人生。
  可是,问题并不那么简单,人们在具体的生命展开及生活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二种偏向:一则只知生活而不知生命,把生活当作人生的全部。比如令现代社会头痛的日趋严重的自杀问题,一些青少年常常是将生活中的某些挫折、失意、痛苦等等,当成了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于是,由生活感觉不好而走向放弃生命。又比如吸毒现象,人们吸食毒品,当然有各式各样的偶发因素,但是共同的问题是:为了生活感觉中的飘飘欲仙,他们损害了生命机能、残贼了自我生命,让自己的人生毁于一旦。另一种偏向则是只知生命不知生活。也有一些人,他们坚执保命哲学,刻意抑制自我的生活欲求,不知道生活的感受是多姿多彩的、变化无穷的,品尝各种生活的滋味也是人生重要而不可或缺的人生目标,所以他们的人生动力不大,他们的奋发意识不够,他们勇于进取的观念也比较弱,他们的人生色彩当然就十分单一和暗淡。
  可见,生命教育就是要让受教育者从认识人之自然生命的特征入手,进而去体会自我之社会生命,意识到人之生命只有在社会中孕育和成长,从而必须处理好己与他、己与社会的关系。人们还要去体会自我的精神生命,意识到人之精神世界是与动物相区别的本质所在,故而在人生中丰富自己的精神生活、发展自我的知识水平、提升自我的文化素养、道德品质等等,都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人们还要意识到超越生命的意义与价值。所谓超越生命实质上即是超越死亡,超越生命意义的建构,也即是正确之生死观念的树立。人不可能不死,生命又是如此短暂,面对死亡,人们可能会走向悲观、走向消沉、走向纵情声色。超越生命的教育,一方面要让人们知晓:死是人们终极的不可逾越的存在本质,其存在正好彰显出人生奋斗的重要性,珍惜生命的必要性,善用此生的紧迫性。另一方面,超越生命所欲实现的是从精神上获得永恒,正如中国古代儒家学者提出的"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的人生追求一样:在自我的一生中,或者成为世间道德的楷模,或者建立伟大的功业,或者著书立说,等等,经由这三条途径来达到逝而不朽之目的,这些都应该是生命教育中生死观教育的核心所在。
  生命教育还应该教导人们建构正确的生活态度,使人们在追求生活的感受时,不要为害生命的健康和存在。生活中良好的感觉,应该同时也能滋补自我的生命健康。比如喝酒问题,如果人们适量的饮酒,则在良好的口感过程中,也滋养了身体的健康;而酗酒则不然,虽然人们的感觉好了,可却成为损害自我生命健康的"杀手",这就达不到生命与生活的统一了。
  总之,生命教育的本质在于让人们处理好人生中"生命与生活的紧张",使人们深刻地意识到自我生命内涵的多面性、丰富性,从而能够正确地体认生命的可贵,确立生活的正确态度与目的,去追求人生的更大价值与意义,终则获得超越生命。
  三、生命教育的目标
  那么,为什么要在学校中进行生命教育?其目的何在?前台湾省教育厅长陈英豪指出:"生命教育的目的,就是希望弥补现行教育制度中,偏重知识教育与理性教育,却忽略知识技能以外更重要的德性、艺术、人文之教育。使学生在受教过程中,不仅学习到知识技能,更重要的是因为有了生命教育的涵养后,知识技能可以成为社会的用处,而不是拿来杀害社会的工具。"(参见《安顿人心的工作》,生命教育网站与《新讲台杂志》,2000年3月1日)这是以素质教育和教育对全人培养的角度来说明生命教育的必要性。
  所以,我们必须意识到,在近十余年华人世界里勃兴的"生命教育"与西方国家的"life education"在内涵上有一定的区别。因为各国各个地区在社会发展阶段上有不同,人们的价值观、生死观有差异,经济的背景亦不一样,所以,两者虽同称"生命教育",意义还是有所区别的。
现试以台湾目前进行的生命教育课程的目的为例。
  第一、台湾高中职生命教育课程教育目标。台湾地区的生命教育从1996年推行,均采用融入式教学,即将生命教育的理念融入于国文、英文、数学、体育、音乐等等各学科教学中,而自2005年起,生命教育已列入为高中正式课程的选修课。从2003年起,"教育部"聘请学者专家的规划,在高中生命教育类课程中共推出八门选修课程,包括:《生命教育概论》、《哲学与人生》、《宗教与人生》、《生死关怀》、《道德思考与抉择》、《性爱与婚姻伦理》、《生命与科技伦理》、《人格统整与灵性发展》等,各高中学校可在上列课中选开一至二门课程,以建立学生对生命之正确认知与理念。以下是有关生命教育类之总教育目标
  1、生命教育类总教育目标
  生命教育即探究生命中最核心议题并引领学生迈向知行合一的教育,包含以下三项目标:(1)引领学生进行终极课程与终极实践的省思,以建构深刻的人生观、宗教观与生死观。(2)培养学生道德思考能力,并学习"态度必须公正,立场不必中立"的精神,来反省生命中的重大伦理议题。(3)内化学生的人生观与伦理价值观,以统整其知情意行,提升其生命境界。
  第二、国中小生命教育课程教育目标
  生命教育在国中小九年一贯课程中分别融入于语文、数学、自然与生活科技、社会、健康与体育、艺术与人文及综合活动等七大领域,并分别从环境、两性、人权、信息、家政与生涯发展等六大议题教学。最重要的是要让学生学习带得走的能力,其教育目标为使每位学生:
  1、有一颗柔软的心,不做伤害生命的事。2、有积极的人生观,终身学习,让自己活得更有价值。3、有一颗爱人的心,珍惜自己、尊重别人并关怀弱势团体。4、珍惜家人、重视友谊并热爱所属的团体。5、尊重大自然并养成惜福简朴的生活态度。6、会思考生死问题,并探讨人生终极关怀的课题。7、能立志做个文化人、道德人,择善固执,追求生命的理想。8、具备成为世界公民的修养。(资料来源:《台湾地区中小学生命教育教学资源手册》纪洁芳、刘可德等编,国立彰化师大商业教育学系,2005年3月,本文采用有删节)
  可以说,台湾目前在中小学中所进行的生命教育,已有相当的系统性,在教材的编写、教师的培训、课程的设计、影视教学片的制作、教学活动的规定等等方面,都有十分成熟的经验,值得大陆教育界高度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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