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高凤翰 《七律诗轴》 草书    南京博物院藏

   高凤翰(1683--1748),字西圆,号南村。别号因地、因时、因病等40多个,清乾隆二年(1737)病废右臂,号丁巳残人、南阜左手等,山东胶州人。“扬州八怪”之一。19岁时,中秀才,后应乡试不第。雍正五年,应“贤良方正”特试,名列第一。雍正八年至十一年,高凤翰以安徽歙县县丞试用。十一年,调安庆府监修学宫。后经两淮盐运使卢雅雨保荐,以县丞职任泰州坝监制,即巡盐分司,直至乾隆二年(1737)。后因卢雅雨案牵连入狱3年,并染风痹,右臂病废,以其超然的左笔书画,笔耕不辍,书画为之一变,生拗苍劲,更富奇趣。乾隆二年至六年,流寓扬州,卖书画为生,与金农 、郑燮、高翔、李方膺、边寿民等相投契。乾隆六年,返胶州故里。乾隆十三年(1748)冬贫病而死。10年后,郑板桥为其书墓碑文。
  高凤翰工诗书画印。善山水花卉,纵逸不拘于法,纯以气胜,兼北宋之雄浑,元人之静逸。亦能画人物,造型准确,神态潇洒秀逸。高凤翰工书法,善篆刻,精鉴赏,性嗜砚,曾收藏秦汉印章及明清名家制印至万余方,各制有谱录,又收藏砚石至千百方,并制有铭词,1734年,高凤翰于安徽省泰州做盐务官时,在自制的官砚上刻了如下《官砚铭》:“书狱思生,书财思盈,书事思平”。著有《砚史》4册。 有《南阜山人全集》等著作传于世。      
  《七律诗轴》纸本,草书。纵92厘米,横43.6厘米。南京博物院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