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阳出台课程改革学科专家管理办法
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张达政
按照湖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进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基础教育学校从2004年秋季起,全面进入新课程。为切实抓好实施前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通识培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课标培训”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新教材培训”,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从2003年起就进入了迎战状态,分期分批选送学科优秀教师和教研员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相关培训,为全县教师培训储备了师资力量。今春,结合山大人稀、培训任务重、经费紧张的县情,组建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学科专家组,承担全县课程改革教师培训的主要任务,率先垂范,指导教师实践。为确实保证专家组成员责权利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本级专家的作用,根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方案》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课程师资培训实施方案》,制定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学科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内容如下:
第一章组织管理
第一条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学科专家指导小组(以下简称学科专家组)在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专家指导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在新一轮课程改革中发挥研究、指导、培训、示范作用的组织。
第二条学科专家组成员的选拔认定、调整变更由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第三条学科专家组成员从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优秀骨干教师中选拔。
第四条学科专家组成员实行动态管理
1、学科专家组成员实行任期动态管理,每届任期为一年。
2、任期届满,由课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学校)推荐情况,确定下一届学科专家组。
第二章任职条件
第五条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掌握本学科的课标,有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教育观。
2、从事教育工作三年以上,有较强的反思能力、教科研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县级以上骨干教师。
3、有较强的书面、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工作能力,能顺利完成培训学习的有关工作。
4、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奉献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5、承担首轮进入课改起始年级或起始学科教学、研究工作。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学科专家组负责相关学科教师培训工作,主要工作为:
1、制定学科培训方案;做好培训前的资料、备课准备;
2、负责与培训学校搞好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场地设施等筹备工作;
3、根据需要,协助课改工作领导小组邀请有关专家;
4、按照分工,完成相关授课任务;
5、做好参训人员的测试命题、评卷、登分统计工作;
6、负责培训期间参训人员的组织管理、及相关考核工作;使用好《走进新课程行动报告册》和《教师教学教研手册》。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考核结果和学分的管理。
7、负责本学科培训工作的总结及档案建设。
8、参与课程改革宣传工作。
第七条根据需要,指导本地相关学科课改工作。
第八条参与指导所在学校的校本课程开发工作。
第九条根据课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参加上级相关培训工作。
第四章待遇及经费保障
第十条学科专家组成员履行专家组职责所需的工作时间,所在学校均应计算一定的工作量。
第十一条根据专家组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每年享受200元的资料补贴费。
第十二条学科专家组成员下乡培训和指导所需的差旅费开支,由所在学校据实报销。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属县教育局。
第十四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