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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技术课程新标准目标解读
无锡市北高级中学信息技术组王耀祖
2004年秋季即将实施的《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信息技术),对高中阶段信息技术课程内容作了相应的调整。为配合信息技术教育新课程的实施,非常有必要对新课程标准进行较深入的认识和理解,才能在教学中能有效地将课程标准的教育教学理念创造性地运用于实践,改进自己的教学,促进学生的学习。下面作者就尝试从新标准目标的理解做一些探讨。
2003年刚出台的《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实验稿)》是我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改革启动以来的又一重大事件,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此次标准的制定,整合了国外教育的先进理念、思想,在国内一线教师意见的基础上,融入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突出信息素养教育的重要性,传递了人与技术和谐共融的现代理念。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以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为根本目标,这一点和美国中学信息技术课程的目标基本类似,只是在具体实现的程度上有所差异。信息素养(Information
literacy)的概念是从图书馆检索技能发展和演变过来的,最早是由美国信息产业协会主席Paul Zurkowski在1974年提出的。当时将信息素养定义为利用大量的信息工具即主要信息源使问题得到解答时利用信息的技术与技能。后来又将其解释为"人们在解答问题时利用信息的技术和技能"。根据这一基本目标由此确立了如下的指导思想:使学生在持续的信息技术应用实践中,把握具有普遍迁移意义的技术文化要素,体验信息文化,提升信息素养,从而支持全面的基础文化素养的发展。
新课标的基本目标是提高学生的技术素养、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这一目标的确立将教学起点从"零起点"改为"非零起点"。新课标确立的目标中渗透着学生是学习主体的指导思想,与原苏联著名的教育学家赞可夫的发展教学理论异曲同工,赞可夫的"教学与发展"理论认为应使所有学生都得到一般发展,以最好的教学效果来促进学生最大发展。发展观念超前是赞可夫教学发展思想的重要特征。他认为,学校的教育改革必须在社会大环境中进行构思,学校教育必须适应社会的发展。他还提出了学生整体发展的思想。从这一目标里也可体会到发展教学的思想,同时也可以体会到可持续发展的意蕴。
新课标的总目标是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而信息素养则包括: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呈现与交流的基本能力;对信息及信息活动的过程、方法、结果进行评价的能力;流畅地发表观点、发表思想、开展合作并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遵守道德与法律法规,形成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价值观和责任感。课程标准的目标体系结合了多种教育学、心理学理论以及其他先进国家和地区的教育理论,编者借鉴并采纳了以杜威为代表的革新主义课程观,即认为决定课程的主体是教师而不仅仅是专家和学者;实际组织课程的不是大纲而是学习经验。笔者认为,这一课程观固然突出了教师在课程实施中的重要地位,承认教师是课程事实上的经营者和设计者,但更着重强调的是教师要担负起学生的学习经验重组以及引导学生进行创新的责任。
新课改教学目标的核心是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层面。
知识与技能强调信息技术概念的理解与常用信息技术工具的应用,旨在培养学生初步形成自主学习与适应发展变化的能力,从某种意义上讲,其根本目的是促进学生的一般发展和整体发展;过程与方法则强调信息技术学习的过程与方法,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可操作性,结合了创造思维论的许多元素,创造思维论教学也称为过程论教学,即在教学中应注重引导学生去理解作品内容和形成过程,在体验作者思维的独创性中去逐步养成学生思维的创新能力,与我们一直在努力的创新教育如出一辙;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提出符合建构主义理论,建构主义强调学习的主动性、社会性和情境性,认为学生应是主动的信息收集者,人脑是主动地建构对信息的解释的。学习者以长期记忆的内容和倾向为依据,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因而学习者关于事物及其过程的表征,不是外部世界的直接翻版,而是通过已有的认知结构对信息进行加工而建构成的。
根据主编李艺教授的观念,可以把认知层面裂解为"领进门"、"个性塑造"和"文化内化"三层。第一个层面为"领进门"的层面,简单点说,就是掌握最基本的入门知识,以教师引导为主;第二个层面为"个性塑造"层面,在这个层面上,就是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提倡以学习者为中心,自由发展;是第三个层面为"文化内化"层面,这个层面上的特征为:通过足够时间的对信息技术工具的使用和对信息环境的接触,获得对信息环境中社会、伦理、文化的一般性了解和认识,个人的信息运动成为自然而然的需求,信息技术文化内化为个人的自然意识即文化教育目的和境界的达成,完成自我建构。"领进门"和"个性塑造"是达成"文化内化"的基础,而"文化内化"是"领进门"和"个性塑造"两个阶段的本质升华,三个阶段构成相辅相成的统一整体。
这三个层面结合信息素养的概念,与美国全国研究委员会1999提出"信息技术通晓"(Being Fluent with Information
Technology)有相似之处,信息技术通晓超出了计算机基本能力的传统概念,信息技术基本技能一般指的是对一些技术工具的最低水平的了解,如字处理工具、电子邮件、网络浏览器等,相反,信息技术通晓要求人们能够广泛地理解信息技术,从而能够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富有成效地运用,能够认识到信息技术既能帮助,也能阻碍目标的实现,并能不断地调整自己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因此,与传统的信息技术基本技能相比,信息技术通晓需要对信息技术处理信息、交流和解决问题有更深刻、更本质性的掌握和理解。
当然,还可以以其他的观念和角度去观察、剖析这三个层面,如美国哈佛大学心理学家加德纳的多元智力理论。他认为人类的智力是多元的,包含了九种基本智力:言语/语言智力、逻辑/数理智力、视觉/空间智力、音乐/节奏智力、身体/运动智力、人际交往智力、自我反省智力、自然视察者智力和存在智力。基于个人的理解,可以将三个层面简单地用下表表示:

以上是笔者对新课标中的目标部分一点肤浅的看法,有疏忽和错误在所难免,对于新课标中的诸多新意,也只是管中窥豹,还有许多方面值得大家共同探讨和研究,就象李艺教授所说的那样,只有所有信息技术教科书编写者、信息技术教师,认真审视自己的工作,沿着课程标准确定的思路,继续从事关于内容、方法的开发。通过大家艰苦的长期的工作,才能真正使这门课程不断走向充实、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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