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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教[2000]师30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 全员培训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教委(教育局),各省直中小学: 对中小学教师进行以计算机为基础的信息技术全员培训,是“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的重要内容。按照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工作会议的部署,根据教育部师范司颁发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指导意见(试行)”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福建省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全员培训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我厅师范处。 福建省教育厅 二000年六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教师 培训 通知 抄 送:教育部师范司,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省人事厅, 福建师大、福建教育学院,漳州师院、泉州师院、集美大学、福州大学、莆田高专,省电教馆、省普教室、省职教中心、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各师专、中师学校,各市(地) 教育(教师进修)学院,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福建 教育》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