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县(市、区)政府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标准

 

A级指标

B级指标

权重

               C                              

权重

 

A1

(25)

B1落实教育优

先发展地位

 8

C1把优先发展教育纳入县(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分级制订实施素质教育方案,有具体实施步骤,措施切实可行。

4

C2在教育发展重要时期,按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抓好

   落实工作;对教育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解决。

4

B2教育工作

指导思想

 9

C3认真组织进行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必要性

  有正确认识。

4

C4不给学校下升学指标,不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工作和奖惩学校的标准。

5

B3管理职责分

明、落实

 8

C5建立健全实施素质教育领导小组和工作系统,分工职责明确。

4

C6明确辖区内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目标管理职责,定期考核。

4

 

 

 

 

 

 

 

A2

 

 

(55)

B4教育投入

 22

C7依法增加教育投入,财政对教育拨款达到“三个增长”,做好学校收费工作。

5

C8教育经费纳入财政(乡镇)预算,乡镇自筹资金25%以上用于教育。

5

C9依法加强城乡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管理,农村教育费附加实行乡征、县管、乡用,确保

  完全用于教育,做到专款专用,开支合理。

5

C10落实好国家有关集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依法集资办学,多渠道筹措

   教育经费。

4

C11充分利用有关规定,积极支持中小学校勤工俭学,措施有力、效果好。

3

B5队伍建设

 8

C12保证为学校配齐合格的校长和教师。采取有效措施稳定教师队伍,教师工

   资(含各级政府出台的各种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努力解决教师住房和医

   疗问题。

 

5

C13积极支持教育行政管理干部、校长和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做到有规划、有

   政策保证。

3

B6办学条件

 10

C14制定改造薄弱学校的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设立薄弱校建设专项经费。采

   取具体措施,分期分批改造薄弱学校。

5

C15所有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均达到或基本达到省定各项标准。

5

B7实施环境

 15

C16坚持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家庭以及政府各有

   关部门支持素质教育,为实施素质教育创设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

3

C17贯彻落实省颁发的县(市、区)政府和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完

   善辖区内督导评估制度,认真对下级政府和中小学校进行督导评估。

4

C18充实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落实督导人员待遇,为督导机构有效开展

   工作创造条件。

4

C19制定实施素质教育的表彰奖励办法,定期对素质教育有成效的单位、个人

   给予表彰奖励。

4

 

 

A3

(20)

B8抓“两基”,

促两全

 10

C20巩固提高“两基”达标水平,各项指标达到度逐年稳中有升,有目标、有

   明确要求、落实的好。

5

C21实施区域推进素质教育,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效果明显,逐年提高素质教

   育合格学校的比例。

5

B9深化教育

改革

 10

C22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研工作,认真落实教育教学内容调整办

   法,优化教学过程,重视学生用书管理,不乱编滥用练习册,加大初、高

   中招生改革力度,成效显著。

 

4

C23制定适合当地发展的教育结构调整方案,分步落实。中学、小学、普高、

   职高结构、布局合理,布点规模适应需要。

3

C24制订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规划,“三教”统筹,农(经)、科、教结合,积

   极推进城乡教育综合改革,支持农村初中分流教育改革,政策与措施落实。

3

 评分说明:自我评价和督导评估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定性采用语言描述后赋值。具体赋值标准如下:

1. 凡给学校下升学指标(违反C4)、财政对教育拨款未达三个增长(未达C7要求);乡镇自筹资金

  用于教育未达25%(未达C8要求)的A级指标不给分。

        2.C级指标项目中C7、C8、C9在地市评估前经追补达标的项目给4分。

        3.其它项目达到要求给全分;基本达标的,权重5分、4分的给2分,权重3分的给1分;不达标的不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