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县(市、区)政府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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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指标 |
B级指标 |
权重 |
C 级 指 标 |
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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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领 导 与 管 理(25) |
B1落实教育优 先发展地位 |
8 |
C1把优先发展教育纳入县(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分级制订实施素质教育方案,有具体实施步骤,措施切实可行。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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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在教育发展重要时期,按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抓好 落实工作;对教育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解决。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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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教育工作 指导思想 |
9 |
C3认真组织进行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必要性 有正确认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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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不给学校下升学指标,不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工作和奖惩学校的标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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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管理职责分 明、落实 |
8 |
C5建立健全实施素质教育领导小组和工作系统,分工职责明确。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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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明确辖区内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目标管理职责,定期考核。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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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保 障 与 机 制 (55) |
B4教育投入 |
22 |
C7依法增加教育投入,财政对教育拨款达到“三个增长”,做好学校收费工作。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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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教育经费纳入财政(乡镇)预算,乡镇自筹资金25%以上用于教育。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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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依法加强城乡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管理,农村教育费附加实行乡征、县管、乡用,确保 完全用于教育,做到专款专用,开支合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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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落实好国家有关集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依法集资办学,多渠道筹措 教育经费。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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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充分利用有关规定,积极支持中小学校勤工俭学,措施有力、效果好。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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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队伍建设 |
8 |
C12保证为学校配齐合格的校长和教师。采取有效措施稳定教师队伍,教师工 资(含各级政府出台的各种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努力解决教师住房和医 疗问题。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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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积极支持教育行政管理干部、校长和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做到有规划、有 政策保证。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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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办学条件 |
10 |
C14制定改造薄弱学校的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设立薄弱校建设专项经费。采 取具体措施,分期分批改造薄弱学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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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5所有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均达到或基本达到省定各项标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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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实施环境 |
15 |
C16坚持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家庭以及政府各有 关部门支持素质教育,为实施素质教育创设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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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7贯彻落实省颁发的县(市、区)政府和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完 善辖区内督导评估制度,认真对下级政府和中小学校进行督导评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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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8充实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落实督导人员待遇,为督导机构有效开展 工作创造条件。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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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9制定实施素质教育的表彰奖励办法,定期对素质教育有成效的单位、个人 给予表彰奖励。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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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改 革 与 发 展 (20) |
B8抓“两基”, 促两全 |
10 |
C20巩固提高“两基”达标水平,各项指标达到度逐年稳中有升,有目标、有 明确要求、落实的好。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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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1实施区域推进素质教育,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效果明显,逐年提高素质教 育合格学校的比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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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深化教育 改革 |
10 |
C22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研工作,认真落实教育教学内容调整办 法,优化教学过程,重视学生用书管理,不乱编滥用练习册,加大初、高 中招生改革力度,成效显著。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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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3制定适合当地发展的教育结构调整方案,分步落实。中学、小学、普高、 职高结构、布局合理,布点规模适应需要。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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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4制订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规划,“三教”统筹,农(经)、科、教结合,积 极推进城乡教育综合改革,支持农村初中分流教育改革,政策与措施落实。 |
3 |
评分说明:自我评价和督导评估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定性采用语言描述后赋值。具体赋值标准如下:
1. 凡给学校下升学指标(违反C4)、财政对教育拨款未达三个增长(未达C7要求);乡镇自筹资金
用于教育未达25%(未达C8要求)的A级指标不给分。
2.C级指标项目中C7、C8、C9在地市评估前经追补达标的项目给4分。
3.其它项目达到要求给全分;基本达标的,权重5分、4分的给2分,权重3分的给1分;不达标的不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