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教[2000]中10号  

印发《关于加快普通高中分流教育

改革步伐的意见》的通知

各地(市)、县(市、区)教委(教育局):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对多规格人才的需求,促进我省普通高中办学模式多样化,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我委在总结各地普通高中分流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快普通高中分流教育改革步伐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应结合当地和所属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有关贯彻情况和经验请及时报我委中教处。

                                      福建省教育委员会

                           二○○○年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改革   意见   通知

  送:教育部基教司,省委宣传部,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文教卫 体委,省计委,省财政厅,各市(地)教师进修(教育学院),省普教室、生供办、会考办、电教馆、教育出版社


    关于加快普通高中分流教育改革步伐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批转的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规划了我国21世纪初教育工作的蓝图,同时也为普通高中的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随着我省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普及和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也将较快发展,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深化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了使我省普通高中办学多样化,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在总结近几年普通高中分流教育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现就加快我省普通高中分流教育改革步伐提出如下意见:

    一、分流教育的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是中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提高国民素质,为各类高等院校和社会就业岗位培养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适应多样化社会需求的人才的重任。因此,普通高中突破现行单一的升学预备教育模式,在会考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社会需要进行分流,是普通高中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高中阶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横向沟通、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实施高中分流教育必须坚持落实普通高中的基本教育任务和基本培养目标;坚持因材施教,以利于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使所有学生学业基础扎实、学有所长,为学生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和继续升学深造打好基础;坚持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鼓励学校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办学条件和学生实际情况办出特色;坚持市(地)和县(市、区)统筹规划,使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形成合理的布局结构。

    二、分流教育的基本形式

    实施普通高中分流教育的基本形式为“二·一分段、高三分流”,即用两年时间基本学完普通高中现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文化课主要必修内容,让有职业兴趣爱好的,或者不准备升学的学生,在自愿的前提下,接受一年左右的职业技术教育;毕业后准备参加高考的学生,则侧重文化知识的选修,接受升学预备教育。

    为增强普通高中的办学活力,高二后分流教育的组织形式要因地制宜,力求多样化,并积极鼓励中等及中等以上各类学校、社会团体、用人单位和公民个人参与办学。可以采取“教育内部分流”,即在本市(地)或县(市、区)范围内由教育行政部门选择若干所高中阶段学校实行横向沟通,使普通高中学生可以按分流方向分别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或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接受升学预备教育或就业预备教育;也可以采取“学校内部分流”,即开展分流教育改革的普通高中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师资情况,开设升学预备班和职业技术班;还可以采取“社会分流”,即由开展分流教育的学校完成普通高中文化课主要必修内容的教学任务后,让社会力量承担职业技术培训任务,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办学加快整个高中阶段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分流教育的课程设置

    普通高中内部实行分流教育,仍然属于基础教育的范畴。分流后实行就业预备教育模式的班级,要按基础文化课和职业技术课并重的要求设置课程,培养学生成为既有普通高中文化基础学力,又有中级职业技术基础知识和一定操作能力的新一代劳动者。

    1.基础文化课程

为适应分流教育改革的需要,高三年级职业技术班的基础文化课课时作必要调整:政治每周安排1课时、语文每周3课时,数学每周3课时,体育每周2课时,外语可以不再开设,必修课课时共9课时。语文、数学、政治三科教材调整意见另文通知。

    2.职业技术课程

高二后分流的职业教育,是在学生基本完成普通高中基础文化课程的基础上为帮助学生作好就业的思想、心理、知识和能力的必要准备,其基本性质是职业准备性教育。高三年级职业技术课程的设置应以具有较强稳定性、通用性和基础性的必修职业课程为主,以灵活性大、针对性强、专业方向较为明确的职业选修课程为辅,以满足社会用人需求和学生的择业需要。实行高中分流教育的学校,高中一、二年的选修课、劳技课可预先用来开设部分职业技术基础课,以相应减轻高三年职业课程的教学任务。高三年级职业技术班的教学计划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制订,并报市(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职业技术班除通过培训达到应知、应会技能要求外,高三年级职业技术课总学时不得少于40周(包括实习),课时总量应达到1000课时左右,职业技术课中课堂教学与专业技术实习的课时比例一般为6 :4,学校可利用部分寒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专业技术实习。

高三年级职业技术班的周课时必须控制在每周34课时以内,要保证学生体育锻炼、班团活动及自修时间。

    四、分流教育的师资、教材和实习基地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实验学校要十分重视和大力加强分流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可从现有教师中选用思想素质、专业素质较强的教师,经过培训后担任专业课教师,同时要发挥现有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队伍的作用,也可以从社会招聘或从挂钩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授课与指导,逐步建立一支素质较高、事业心较强、一专多能的满足教学需要和比较稳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2.分流后的职业技术教育的教材要实用、适用和灵活多样。学校可根据专业课教学要求,选用现有的职专、职高的专业课教材和职工岗前培训教材等,也可会同有关部门自编教材。县(市、区)同一专业的教材要统一,以利于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学质量进行考核。

    3.实习场地(所)和设备、器材等是办好分流教育所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各地和学校要加强实习基地的建设,并充分利用现有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备、实习场地和普通高中校办场地(所)条件。普通高中办分流职业技术班的要增加投入添置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实习工具;同时要积极争取社会参与,通过联办、协办等形式弥补实习基地、设备条件等方面的不足。

    4.分流教育要充分利用现有中等、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育资源,在办学形式、学制、课程设置和学业证书、职业技术证书等方面,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促进普通高中与职业教育横向沟通。参加社会分流办班的,必须向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达到必备办学条件的,才可以批准办班。防止不顾条件以营利为目的的乱办班。

    五、分流教育的考试(考核)、毕业、就业和升学

    实行普通高中分流教育改革的学校,高中一、二年级必须严格执行省教委颁发的普通高中课程计划,按现行教学大纲的要求授完规定的课时,让学生学好普通高中基础文化课程,并组织学生参加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治等六科全省统一会考。高三年上学期由学校(必须是经省教委批准注册登记的完全中学或高级中学)组织语文、数学、政治等三科毕业考试。职业技术课考核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经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含学校自行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毕业考试)和职业技术考试(考核)均达到规定要求的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发给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同时,由承担职业技术培训任务的单位发给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专业技术合格证、技术等级证书);经全省普通高中地理、物理、化学、政治、生物、历史六科统一毕业会考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毕业考试合格,但职业技术考试(考核)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学生,只发给普通高中结业证书;高二后分流的学生经过一年左右的学习,所开设职业技术课程达到相应专业职高(或职专)主干课程及其基本要求,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发给相应专业的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毕业证书。毕业生在就业或升学时与三年制职业高中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可以参加“新高职”和职业大学的单独招生考试(含实践专科生),使这部分学生也有继续升学提高的机会。

    六、组织管理和领导

    普通高中分流教育是当前基础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保证这项改革的顺利进行。

    1.做好宣传工作。要向广大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宣传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取得共识和支持。学校和广大教师要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提高做好分流教育改革工作的自觉性。要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明确学习目的性。对分流到职业技术班的学生,应坚持本人自愿和家长同意原则,学校不应以学生成绩优劣作为分流的唯一依据。

    2.实行分流教育的学校,要从社会需要和办学条件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分流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分流形式、规模和开设专业等。同时要积极配备分流教育所必要的办学条件,包括专业教师、教材、实习基地和设备器材等,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分流教育改革实验方案应提前四个月报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报我委备案。

    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分流教育工作的经常性指导、检查和协调,日常工作由中教科(处、股)统一管理、专人负责。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需要,制定普通高中分流教育发展规划,做到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稳步推进。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需要和可能相结合的原则,审核审批分流教育的学校及其分流实施方案;统一注册分流班学生的学籍,加强职业技术班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定质量检查和考核办法等。要抓好试点,及时总结推广。

    4.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普通高中分流教育工作,加强对普通高中教育改革的领导。分流教育要纳入当地社会事业、经济发展规划;在经费投入、师资配备、实习基地建设和毕业生就业、待遇等方面给予照顾和优惠政策扶持;做好教育内部的协调工作,调动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帮助学校充实和完善办学条件,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