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师〔2002〕21号


关于同意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等4个单位为 福建省第二批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模块)考点的通知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漳州市教育局,东山县、平和县、龙文区教育局,东山县教师进修学校、平和县教师进修学校、龙文区朝阳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省自考委《关于印发〈福建省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模块)项目管理规则〉等文件的通知》(闽教师[2002]17号),我厅组织专家对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等4个考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在专家评估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我厅同意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东山县教师进修学校、平和县教师进修学校、漳州市龙文区朝阳中学为我省第二批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模块)考点(考点编码附后)。

  希望考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管理,进一步推进考点的建设与发展,按照NIT(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模块)项目管理规则、考务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严格考务管理,加强考风建设,确保考试质量,维护考试声誉。

  附:福建省第二批NIT(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模块)考点编码

                                  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教师 考试 考点 通知

  抄送:教育部考试中心。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2年9月16日印发

  附: 福建省第二批NIT(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模块) 考 点 编 码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0114

    东山县教师进修学校 0814

    平和县教师进修学校 0815

    漳州市龙文区朝阳中学 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