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中央电化教育馆
“十一五”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
教电馆[2005]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教馆:
中央电化教育馆《"十一五"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2006-2010)》(附件1)、《"十一五"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指南》(附件2)、《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附件3)已经中央电化教育馆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简称"课题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经中央电化教育馆馆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现予印发。
请你们按照中央电化教育馆《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组织本地区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申报工作。
中央电化教育馆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2006年度受理"十一五"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时间为:2005年12月15日至2006年3月15日。
每个课题的申报评审服务费为200元。
附件:
1.《"十一五"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2006-2010)》
2.《"十一五"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指南》
3.《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
中央电化教育馆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