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JAVASCRIPT" CODEPAGE="936"%> 福建教育技术实验之窗--动态
 
 


关于中央电化教育馆及福建省电化教育馆

“十五”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结题的通知

闽教电馆﹝2005﹞022号

各有关课题实验学校:

中央电化教育馆及福建省电化教育馆"十五"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的研究工作已开展三年多,2005年将进入结题阶段,我省除两所学校通过了中央电化教育馆的通讯结题外,其余学校尚未完成结题,经与中央电教馆协商,受中央电教馆委托,为尚未结题的学校进行结题验收。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教电馆[2004]78号文)的结题通知,为了把中央馆及省馆课题实验学校的结题工作做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结题工作的意义
结题是项目研究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对几年来研究工作的总结,也是专家和广大师生对研究成果的确认和评价,同时也是研究成果进一步扩展和推广的重要步骤,另根据相关要求,承担"十五"课题未结题的学校,不能承担"十一五"的新课题,各实验学校对项目结题应给予高度重视。
二、结题工作的内容
本次结题工作需要完成三项工作:
1、提交3份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要求每所实验学校提交实验学校"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申请·审批书"的格式和"研究报告"的内容要求见附件1、附件2。
2、整理提交1份研究成果
要求每所学校对几年来研究工作的成果加以汇编整理,并在适当的场合上展示。成果的汇编可以采用如下形式:
⑴ 将有关研究成果汇编成文集,如把项目的研究设计和实施方案、教学设计方案、研究论文和优秀学生作品等汇编成册。
⑵ 将教学资源成果汇总并刻录成光盘。
⑶ 将优质课堂教学过程录像,以VCD方式制作成光盘。
3、对研究工作和成果的确认和评介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通过通讯结题鉴定验收或会议结题鉴定验收的方式,组织专家组对学校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做出评价,并对通过验收的课题发给验收证书。
三、结题的组织
按中央电化教育馆要求,由省电化教育馆组织国家及省级专家组成鉴定验收专家组,进行通讯结题鉴定验收或会议结题鉴定验收。
结题方式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审阅"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展示教学资源和课堂实录,审阅研究论文等成果;专家组评议;专家组填写鉴定验收意见表。
四、有关事项的说明
1、结题材料的报送
申请参加结题的学校,务必在10月20日前,将"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3份)和研究成果(1份)报送到省电化教育馆研究室张晓虹收。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17号省电化教育馆研究室
邮编:350003 电话:87278750
2、费用
结题学校需交纳评审费,有关评审费标准另行通知。
3、优秀成果评选
通过项目结题,评选出单项成果和综合成果,单项成果的评比有:课题实施方案、课题研究报告、课题研究案例(课例、活动案例),单项成果可以评出一、二、三等奖;综合成果评比是指"课题研究成果突出学校"的评比。
4、附件1、附件2、附件3请到中国教育曙光网(www.chinaschool.org)首页右上角"实验校之窗"上下载。


附件1(点击下载):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附件2(点击下载):课题"研究报告"的内容要求
附件3(点击下载):课题成果专家鉴定意见表


福建省电化教育馆
二OO五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