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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第六届福建省中学生电脑作品制作活动指南一、作品的主题 本届“活动”的主题:探索与创新。 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和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并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设计、创作电脑作品。 二、人员范围 全省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的在校学生。 根据不同年龄段中小学学生特点,第六届“活动”分为小学组(1-6年级)、初中组(7-9年级)、高中组(10-12年级)。 三、参赛“评选项目”的作品分类、要求及评比指标 (一)“评选项目”作品类别 小学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初中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高中组:电脑平面设计、电脑动画、网页、程序设计 (二)相关要求 1、“作品”形态的界定 (1)电脑绘画 运用各类绘画软件或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制作完成的绘画作品,包括主题性单幅画或表达同一主题的组画、连环画。 创作的视觉形象可以是二维的或三维的,可以选择写实、变形或抽象的表达方式。 作品表现形式可以是手绘效果的,即用一定的技术处理手法,用电脑来模拟手绘效果;也可以是图像素材的再加工,恰当地表达主题。 单纯的摄影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2)电脑平面设计 为某一特定的主题或目的,运用各种图形图像处理工具软件,在电脑上原创设计制作完成的、体现设计者理念的静态单件作品或系列作品,包括宣传广告设计、海报招贴设计、产品商标设计、产品包装设计、装饰装潢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工业产品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及符号标志设计等。 单纯的电脑绘画、摄影,以及动态的视频、动画等不属于此项作品的范围。 作品容量不大于20MB(非压缩文件)。 (3)电脑动画 运用各类动画软件,通过角色(鼓励原创角色)绘制、音效处理与动画制作,完成的二维或三维的电脑动画作品。 作品可以是表现一定故事情节的动画小品,也可以是一个具有完整意义的动画节目。 基于数码录像方式制作的写实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作品容量不大于20MB(非压缩文件)。 (4)电子报刊 运用各类文字、绘画、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创作的电子报或电子刊物。 电子报应该含有(真实或虚拟的)报名、刊号、出版单位或出版人、出版日期、版 面数(最少在4个版面以上)、导读栏等等报纸类刊物所包含的要素。在导读栏中应设置超级链接。 电子刊物应有刊物封面、封底、目录页、(真实或虚拟的)刊名、刊号、主办单位、主编和编委、出版日期等刊物所包含的要素。除封面和封底外应有4页以上正文页,在目录页应设置超级链接。 (5)网页 使用语言或网页制作工具编制的阐释某个主题或传递某类信息的作品。 作品容量不大于50MB(非压缩文件)。 (6)程序设计 以各种计算机程序语言编写的具有较为明确的设计思想、贴近作者学习生活的程序软件或游戏软件。 提交的作品中,应包含的源程序、流程图和使用说明(帮助)。 2、参赛作品资格审定 (1)有明显政治原则性错误和科学常识性错误的作品,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2)“活动”严格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及获奖资格。 (3)已经正式出版的作品(产品),已在有关网站、媒体上刊登的作品和已在其他全国性比赛活动中获得一、二等以上奖项的作品不参加评比。 (4)参赛作品全部应用于windows操作平台。 (5)每件作品必须附“作品创作说明”和作者照片等电子文档材料。“说明”内容包括:作品主题、创作思路和技术应用;解释在创作过程中,素材选用、色彩运用、制作技巧等是如何体现作品主题的。 程序设计作品还应包含作品的源程序、流程图和帮助。 (6)作品内容中不能有意显示作者姓名、省份、学校等信息。 (7)提交的作品不能含有病毒。 (8)提交的作品容量不能超限。 (9)提交的作品不能是压缩文件。 (10)按要求认真、工整地填写“推荐作品登记表”。表中填写的作品标题应与报送光盘作品中的标题一致;作品作者应在 (11)“推荐作品名单”与“推荐作品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一致。 (12)由市级教育部门统一上报作品。 凡不符合以上任一要求的作品,将失去最终参评资格。 3、作品制作 (1)中小学生要独立进行作品的创意、设计并自己动手实现创作,指导教师可以给予指导,但不能直接动手参加制作。 (2)每件作品的主要作者最多不超过2名,每个作者限报1件作品。 (3)作品中不能有任何作品外的链接。 (4)网页或网页形式的电子报刊作品的各级文件命名须采用通用的英文字母命名规则。 (三)作品评比 1、定性指标 作品如有明显的政治原则性错误和科学常识性错误(如:违背有关公理、定理、规则、常识、规律等),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2、定量指标(1)思想性、科学性(28分),(2)创造性(27分),(3)艺术性(25分),(4)技术性(20分) 四、作品报送 省级活动办公室设在省电教馆。 中、小学生参评作品由各设区统一组织报送。请各市区市于2004年11月10日前将“各设区市中小学生电脑作品制作活动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附表5)传真至省活动办公室。于2005年4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限额推荐不多于40件作品(必须兼顾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组)寄达省级活动办公室。并报送以下材料: (1)第六届福建省中小学生电脑作品制作活动推荐作品汇总表(附件2) (2)第六届福建省中小学生电脑作品制作活动申报作品登记表(附表4),每件作品填写一份登记表。 (3)第六届福建省中小学生电脑作品制作活动情况统计表(附表3)。 (4)推荐参评作品光盘由各市负责汇总、整理后集中刻录(一式两份)。光盘目录的组织:主目录为作品类别名,如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一级目录为县区名称;二级目录为学校名称;三级目录为作品名称。小学、初中、高中分盘装。每件作品目录中需含:作品内容、作者照片、创作说明等电子文档。 (5)各设区市或学校、县(区)组织“活动”工作情况小结(1000字以内)一份。 省级活动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17号,福建省电教馆。 邮政编码:350003 电 话:7821219-8808 传 真:7837223 联系人:张晓虹 五、评比办法 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组成“活动评审委员会”分学段组对申报、推荐作品进行公平、公正评审。同时,在2005年4月20日至4月25日期间,将推荐获奖作品名单在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网站(www.fj5461.org.cn)上公示。 六、奖项设置 小学、初中、高中分别评奖。不分类别,评出各组别一、二、三等奖。 主办单位将根据各市活动组织情况、推荐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包括文字材料的质量)、获奖情况等评定优秀组织奖单位。其中,市级组织部门、县(区)组织单位、学校各若干个。 主办单位将为各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为组织奖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七、参加全国科技活动及作品使用 主办单位将从参评获奖作品中遴选出50件优秀作品送往全国参加“2005年第六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部份获奖作品将放在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网站(www.fj5461.org.cn)上,供广大中小学生和教育工作者观摩、欣赏、学习和应用。并编辑、加工后制作成《2005年福建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优秀作品集锦》(光盘),推荐给各地中小学生观摩欣赏、学习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