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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职教师资培养与继续教育模式分析 摘要:学习德国的职业教育经验,必须考察其职教师资的培养与继续教育模式。德国的职教师资培养,不但有严格的入学要求、科学的培训计划和完善的继续教育制度,而且能根据各州的实际因地制宜,并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调整和变化。 关键词:德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继续教育 中图分类号:G451.2(5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219(2001)07-0051-03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优点是学习与工作、学校培训和企业实践之间的紧密结合,这一特色使得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历来备受各国瞩目,而且职业教育在德国教育体制中也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据统计,在德国年轻的就业者中,37%为大专或大学毕业,50%—52%接受了双元制职业教育,只有约10%—15%没有受过培训或在培训的实践中失败了。由于工艺技术的发展、职业世界与劳动世界的结构改组等,要求能把新的技能需求迅速贯彻到培训过程中去,以便更好地从培训过渡到就业,由此也就对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提出了新挑战,这种新挑战最终又将体现到对职教师资的各项新技能要求上。必须认识到,职业师范教育也是职业教育,是培养“老师的老师”,职业教育以及新的职教模式的实施都离不开职教师资的配合。因此,考察德国职教模式及其发展趋势,也必须同时考察德国职教师资的培养与继续教育模式。 一、德国职教师资的培养 1.德国职业师范专业的基本设置 在德国,职业学校教师的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大学学习阶段,这个阶段结束后必须参加第一次国家考试或是硕士结业考试(毕业后进入企业担任培训师);只有通过了第一次国家考试的学生,且证明拥有为期一年的与专业方向相应的职业经历,或者完成了职业培训,才能进入第二个阶段。第二个阶段是为期两年的见习期,以第二次国家考试结束作为终结。在大学学习阶段,大学生们要掌握的是专业科学、专业教育法、教育科学和社会科学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第二个阶段是为了让大学们能进行实践教学、提供咨询、辅导学生,并致力于学校的革新、组织等。在法律依据方面,各个联邦州都有关于师范专业第一次与第二次国家考试的条例与实施细则,另外还有作为职校教帅试用期的先决条件的《职业实践工作证明条例》。 在德国,大学学习的先决条件是,大学学习申请者必须证明具备一般的高校入学资格,即文理中学的毕业证书。学习职业师范专业还要求有实习证明,所要求的实习的总期限为52周,其中26周(前期实习)一般必须在大学开始前完成,其余的26周(专业实习)可以在学习期间的假期里进行。在相应专业方向里圆满完成的职业培训(一般为二年半)可以取代实习,已完成的实习或职业培训必须在提出入学申请前,在实习生管理处申请获得承认。有特殊能力却又不具备高校入学资格的在职人员,可以参加一个特殊的高校入学资格考试,通过这个考试来确认师范专业学业所必需的学前学历和能力。 职业师范专业的大学学习时间一般为九个学期,即四年半,其中一个学期为实习学期,以达姆斯塔特工业大学为例,学业总课时数为160个学期总周学时(SWS),其中80个SWS为职业专业方向(以前称主科,又称第一专业),40个SWS为基础课(以前称副科,又称第二专业),24个SWS为教育科学,16个SwS为社会科学。 表1以达姆斯塔特工业大学职业师范专业为例,说明各部分教学内容的组成和可供选择的课程情况:
供选的职业专业方向
通过第一次国家考试之后,大学生就进入见习期。见习期为期两年,见习生一方面要参加大学研讨班的活动(每周6课时),主要是教育学、专业教学法方面的研讨班,另一方面,他们还要到职业学校去见习,从事每周10课时的教学,但教学实践的目的在于培训,由职业学校的不同阶段的专业教学人员来辅导这些见习生。见习生除了需自负责任地授课以外,还要进行咨询、辅导、教育、“学校构建”(如革新、组织、评价和管理)等。见习期以第二次国家考试结束为终点。第二次国家考试要求撰写课外论文,要上公开教学实验课,在职业专业方向上一堂课,在基础课方向上一堂课,另外还有有关专业教学法、教育学、学校法的口试。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就等于获得了授课资格,成为职校的试用期教师,在试用期一般在职校任课,每周24课时。 2.德国职业师范专业的特色 在职业师范专业中,职业专业方向的设置各个联邦州各有侧重,一般是根据当地的经济结构特点和优势设置的,这就是说,每一个联邦州的职业师范专业并不要求开设所有职业专业方向的课,个别职业专业方向可能需要到其他联邦州就读。对于职业师范专业的学期总周学时数要求,虽然各个联邦州是基本一致的,但是职业专业课、基础课和教育学课程之间的课时分配,各个联邦州是有所不同的。德国职业师范专业的培训模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普通模式,另一种是不来梅大学模式,除了不来梅大学所在的不来梅以外,其他联邦州基本上推行的都是普通模式不来梅大学模式是一个特例,它的职业师范专业招收的学生都是高等专业学院的毕业生,他们进入大学后,免掉了职业专业方向(即第一专业〕的学习课程,而且职业专业方向也不再单独结业考试(其他联邦州按照普通模式必须考试,也就是说,不来梅大学模式培养出的学生在不来梅的职校中担任教师,其他州不承认此学历),这些学生的学习年限可以缩短两年,减为五个半学期,大学要传授给他们的主要是教育学和教学法,以及如何把他们掌握的专业知识传授给学生。大学毕业后也有硕士毕业考试或第一次国家考试,第一次国家考试通过后也是为期二年的见习期,既介职校中兼课,也在大学里就读研讨班,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后,就可以成为不来梅职校的教师。 除了有这两种模式的区别以外,在普通模式下,各个大学也各有其特色。例如:多特蒙德大学专门为从事残疾人特殊教育的职校培养帅资;哈根大学则在职教师资培养方式上显示出多样化,如有面授、函授和远程教育课程等;黑森州的达姆斯塔特工业大学在职业师范专业的总课时数(160SWS)确定的情况下,加强了职业专业方向的课时数,减少了基础课的课时数,又把教育学分成教育学和社会学两块,突出了对学生的综合能力的培养。欧洲联盟、德国、德国黑森州、黑森州达姆斯塔特工业大学在职业师范专业的结构与课时规模方面的具体规定如下: A 欧洲联盟的规定:至少两个专业,至少三年半(适用于所有师范专业)。 专业1 B 德国:至少128学期总周学时(SWS),至少四年半。 职业专业方向 C 黑森州:128—160SWS,至少四年半。 职业专业方向 D 达姆斯塔特工业大学:160SWS,至少四年半。 职业专业方向
3.德国职教师资培训中的问题 由于德国大学职业师范专业的学生在, 职业专业课方面都是参加其他系的课程学习,所以无法对专业的培训内容和学习形式施加大的影响,课程间也因此缺少协调;另外,职教帅资培养的第一个阶段(第一次国家考试前的大学学业阶段)与第二个阶段(见习期)之间,在组织结构上和人员配备上的分隔也很厉害,两个阶段之间缺少沟通。因此,从组织结构上来看,有必要设置一个协调机构或设置职教帅范培训中心以及专业教学法工作站,并加强见习期与大学学习阶段的结合。另外,随着新技术、新工艺的产生和发展,也有必要设立新的职业专业方向,如信息工程职业、新的媒体职业,同时可以设置新的基础课,例如信息学等。由于德国职教师资基本上拥有公务员地位,而公务员又是终身制的,这就导致了德国职教师资年龄偏大,教师的竞争压力较弱。 二、德国职教师资的继续教育 根据德国各联邦州的法律规定,职教帅资要不断进修,但是法律未强制性规定教师每年必须接受多长时间的进修。例如,在下萨克森州,教师参加这些培训课程都是自愿的、免费的。在下萨克森州,有三种教师进修形式,即全州集中的、地区性的和学校内的进修。全州集中的进修是由州文化部组织的,每个课程培训时间为一周左右;地区性的培训由州下面的区政府来组织,每个课程的时间一般为数天;学校内的培训是最灵活的,一般一至二天。其中州文化部组织的进修的具体流程为:教师阅读教师进修措施目录→通过学校校长向区政府报名→学校校长表态→区政府挑选出参加某一培训课程的人员→区人事委员会批准该挑选人员→区政府把所挑选出的人员告知州文化部下属的教师进修与继续教育研究所→由该研究所邀请相关人员来参加培训。如今,下萨克森州教师进修改革的趋势是把教师进修的经费一次性拨给学校,让学校支配。州文化部也组织培训,学校若派教师参加这种培训,就必须支付费用,这种模式促使文化部提供的培训必须更加贴近学校需要。学校在教师进修上具有更大的灵活性。教师进修的很大一部分内容就是了解最新的技术知识。下萨克森州还考虑以多媒体形式对教师进行远程继续教育。 在德国,要成为职业学校的教师并非易事,除了要经过大学学习、两年见习期以及通过两次国家考试以外,还要证明有工作经验。因此,德国大多数职教师资都是有企业工作经验的工程师、技术员,他们在工作若干年后通过大学职业师范专业的学习,转而成为职教师资,这就保证了德国职教师资有很强的实践经验。 近年来,德国的职业教育以及职业教育对师资的要求等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教师的任务只是按照教学大纲授课,现在教师的能力要求还包括学校管理,组织开发,预算,人事开发、处理与外部培训企业以及与学生之间的关系等。现在,许多职业学校也成立了教师参与的学校管理小组,这个小组获得各项资源并承担起组织、工作策划、授课准备、学习效果的监督、继续教育、知识与技能的传授、协调等责任。由此可见,德国职业师范教育正随着新技术的发展、新教学手段与形式的开发、新的教育理念与学校管理理念的形成而不断更新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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